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这段话实际上明确了城乡融合发展的抓手、路径和目标。抓手很新颖,就是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路径很清晰,就是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目标很明确,就是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以往谈到城乡关系只是提及城市和乡村,谈到城乡融合发展只是强调要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而最新的提法是要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如果说新型工业化对应于城市、乡村全面振兴对应于农村,那么,新型城镇化是联系城市和农村的“中介”或“桥梁”。笔者认为,新型城镇化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近来,笔者搜索发现,从东部到西部都积极行动起来,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努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体”蕴含着整体,要系统地去看,对应于组织;“机”蕴含着运行,要动态地去看,对应于管理。“制”蕴含着制度,要灵活地去看,对应于安排。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实际上就是要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进程中,结合城乡融合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开展全面深化改革。
城乡融合发展要运用好改革系统集成方法论
全面深化改革一是强调改革的全面性,二是强调改革的深化性。需要深入研究城乡融合中各领域改革的关联性以及各项改革举措的耦合性。全面深化改革是“一盘棋”,必须全方位改革,在各项改革协同配合中整体性地推进。
“改革系统集成”是一个重要方法论。集成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早就存在。集成是构建系统的一种方法。集成的结果必然是系统。追求系统创新、整体优化和功能倍增是集成的根本动力。2021年2月19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推动改革落地见效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当前,城乡融合发展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谋划改革、推进改革,绝不能“单打一”,要在“改革系统集成”这一重要的方法论上下功夫、做文章。
《决定》强调,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这实际上是改革系统集成的好案例。今后要加强城乡一体化规划管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统筹城镇和乡村规划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推进城乡一体化规划设计,提升城乡治理整体水平。
《决定》还强调,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就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城乡要素双向流动,要畅通城乡人口、资金和技术流动渠道,推动城市人才、资本、技术下乡,构建城乡要素双向合理流动的新格局。应该看到,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过程中,人、地、钱等资源要素从农村转向或流入城市,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但从统筹的角度考虑,这种单向的要素流动导致了城乡经济发展的严重失衡。而要破解城乡经济严重失衡的局面,就必须促进各种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合理高效流动。特别是要实施城乡公共资源相对均衡配置,不断缩小城乡建设之间的差距。只有推动城乡生产生活条件的均等化,才能实现城市良性运行和农村健康发展。完整地看,“结合点”很多,从人、地、钱、技术、公共资源等五个方面展开讨论,更具可操作性。
城乡融合发展要抓全面深化改革的好典型
改革是指把过时的、不合理的部分,改变革新成适应变化了的情况的过程。一般来说,改革是有明确的对象、目标、检验标准和方法的。因为改革本身就是破与立的统一。按照系统工程方法论,改革是一连串活动的综合。在改革实施前要进行调研,然后根据各种情况确定出几种预测性改革方案,对各种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试点验证,在这个基础上确定备选方案,并根据决策付诸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把实施情况不断反馈给决策机构,并进行适当控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在一个决策周期完成以后,一方面要及时总经验,另一方面要积极为下一个周期的改革提出新的方案。
早在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 要选择有一定基础的市县两级设立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试验区不是“孤岛式”的试验, 关键在于提炼行之有效的改革做法, 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但是,通过笔者观察,很多只是为了一个荣誉,城市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没有明显的创新,也没有提供什么全面深化改革的好做法。城乡融合发展应该抓些全面深化改革的好典型,而不是把“帽子”一戴了之, 而应发挥典型引路的重要功能, 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杜栋)